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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西**
信件编码:
GPPS20241213OXUK
来信时间:
2024-12-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家庭农场设立所需资料
信件内容:
你好 咨询一下 1.开办家庭农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在家庭农场经营类目为种植业的情况下 林权证划归的种植面积 是否可以作为家庭农场成立要求的30亩土地 来使用 3.家庭农场的成立 是否需要房屋鉴定报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12-17
回复单位:
行政审批服务局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4年12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电联来信人—西安朱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经沟通了解后,该来信人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类家庭农场,已告知其需提供两人以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关系)。

(二)林权证划归的种植面积是否可以作为家庭农场成立要求的30亩土地问题。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并无此类要求,具体详情可向宜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911-4992388。

(三)家庭农场的成立是否需要房屋鉴定报告问题。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个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发〔2023〕1194号)文件要求,“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与经营业态相适应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如您不清楚所选经营地址是否属于自建房,可到宜川县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宜川县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查询。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可拨打0911-8378857进行咨询。

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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