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县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全县供水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对重要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节水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十一)负责全县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本部门为政府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7个,独立核算单位7个,包括水务局局机关本级,所属6个事业单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全县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县委十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主题,坚持“变无水为有水,变死水为活水,变脏水为净水”的工作思路,按照“强党建,聚合力,抓水源、重配套,治污水,优环境”的总体要求,突出“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平安水利”三个重点,实施(一)宜川县猴儿川河集义镇南庄桥至马鞍桥段段防洪工程(二)宜川县水南沟水库工程等项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水务局部门本级(机关) |
| 2 |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3 | 水利工作队 |
| 4 | 水土保持工作队 |
| 5 | 河道水库管理站 |
| 6 |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 7 | 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75人;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7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01.503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9171.1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301.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01.503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257.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经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301.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01.503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257.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01.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01.503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257.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经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301.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01.503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257.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301.5033万元,较上年增加3257.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1.503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301)159.6028万元,较上年增加41.722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2208.651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0.3318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271.3598万元,较上年增加72.4098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4)水土保持(2130310)1609.7796万元,较上年减少316.9304万元,原因是项目减少;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70.20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07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6)防汛(2130314)2441.3363万元,较上年增加235.8363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7)水利安全监督(2130322)40.5654万元,较上年增加3.695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8)人畜饮水(2130335)3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1.503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95.4805万元,较上年增加57.6505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9.3万元,较上年减少57.8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控制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6.9828万元,较上年增加0.0228万元,原因是补助标准提高;
资本性支出(310)9429.74万元,较上年增加3569.62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1.503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95.4805万元,较上年增加57.6505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9.3万元,较上年减少57.8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控制商品服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6.9828万元,较上年增加0.0228万元,原因是补助标准提高;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9429.74万元,较上年增加3569.62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其中: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2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8.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宜川县水务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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