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宜有关单位: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审查通过人大代表所提议案5件、建议6件,政协委员所提提案20件、建议9件,需加强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代表议案2件、提案2件、建议4件,共承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件、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3件。为切实做好议案、提案及建议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办理工作台账,做到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要求、定时限,确保每一件议案、提案和建议办理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多部门共同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协调沟通,确保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初衷和意图;在办理中当面征求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要形成答复函(见附件9、10),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1)。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分别办理并答复或联合复函答复。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办理意见,协办单位要全力配合,及时将办理意见书面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二是扎实推进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凡议案、提案和建议涉及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和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和原因;代表、提案者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所有议案、提案和建议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延长办结时限。三是严格规范答复。答复文书要规范,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答非所问,不说空话、套话,文书格式要规范,不能有错字、别字。答复函要以承办单位的名义答复,不能以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答复,需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由主办单位汇总意见后进行答复,同时将答复函抄送协办单位;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由承办单位按职能分工分别办理和答复。对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承办单位不能只答复领衔人,应给所有的代表、委员寄送答复函,市级提案答复函要在送达书面答复的同时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联系提案者进行网上意见反馈。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办理进展情况,对照办理类别(见附件8),将办理情况用符号分类标明,标注在抄送稿首页右上角。所有议案、提案和建议答复前,答复文书需经县政府审定,所有复函及征求意见表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和县委督查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分别于8月底前和11月底前向县政府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办理情况和全年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主要经验和做法、领导重视情况、与代表和提案者沟通联系情况、所提问题解决或采纳情况及典型案例等。县委督查室要对不重视办理工作、不落实具体承办人员、超过规定办理时限、不与代表和委员见面、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将督查结果直接记入相关乡镇、部门年终考评得分之中。
联系人:贾海峰;联系方式:18091173331。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