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宜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x.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宜川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地址:宜川县政府大楼四楼,邮编:716200,联系电话:0911-4625318)。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乡镇、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我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全县各行政机关,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全县各乡镇、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0余条。县政府信息办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近3000条,其中:政府文件266条,政务动态信息472条;整合公开2000余条办事服务事项;推出制作各类专题5个。
(二)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www.ycx.gov.cn/),可以查阅全县各乡镇、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等服务类栏目。2011年,网站浏览量近10万人次。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部门逐步建立部门门户网站,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2、政务大厅。
在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全县12个乡镇、1个街道办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无偿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3、公共查阅点。
县信息办开设专门的公共信息查阅平台,对外提供全县政务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全年共累计接待查阅人员80余次,接受电话查阅达200余次;县档案局全年共接待各类资料查阅297人次,447卷次,393件次;县图书馆全年共接待各类资料查阅人员2638人次。
4、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通过《宜政通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未举行过新闻发布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全县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接受行政诉讼案件5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县开展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县政府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加快建立以宜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龙头的全县政府网站群,进一步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逐步在档案馆、图书馆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查阅点,扩大社会覆盖面;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设立社区公开栏、发放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统一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公众留言”信件和依申请公开的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对外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一步维护政府形象;继续完善信息化建设考核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单项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三)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