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延市公开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档可在宜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宜川县政府网站发布本地要闻、部门动态、乡镇快讯、通知公告等1242条,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531条,转发在线访谈8条,问卷调查及征集管理9条,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办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9件,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44件,全部按时完成回复,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1026条,网民关注超2万人次。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数据。指导县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预决算,并组织开展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财政收支数据方面,每月发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中央直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等分配下达情况。二是围绕食品药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重点推进监督抽检、监督抽查、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的公开,扩大公开内容和深度。三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设教育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全县中小学、职业中学等公办学校的基本资料、机构设置、招生入学、奖励资助、收费情况等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民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件,无法提供和其他处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对照新《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和网址链接,指导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议,制定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分工表,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督促各领域所涉单位主动上接市直部门,下连乡镇,建立协调机制,做好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宜川县政务新媒体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2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1个,新浪微博3个,今日头条2个、抖音短视频1个。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检和督查,每天对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进行检查整改;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要新闻和舆情信息,安排专人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导向管理。政府微博及公众号及时更新官方时政新闻,大力传播“正能量”信息。
(五)解读回应方面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精做细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三是落实政策解读回应,主动回应政策实施中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促进经济新热点加速萌发,推动重点项目加速增长,共同关注民生实事发展、剖析政策动向。
(六)监督保障方面
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专业指导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保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落实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季度通报为主的工作保障机制,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9 | 3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7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1.74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做深做细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积极开拓中稳步前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细化。二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及时,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把握不准,公开不及时。
2024年我县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持续开展政府网站自查监测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强化对现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检查工作,杜绝出现僵尸政务新媒体,提升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对外工作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