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六稳六保 / 正文

公益性岗位补贴

来源:宜川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0:07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由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农村脱贫劳动力。

补贴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社【2020】190号。

申报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每两个月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用工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员名单;

3、申请人员上月银行工资流水;

4、申请人员的社保卡复印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各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补贴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社【2020】190号。

申报程序:

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每两个月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

1、《宜川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资金补贴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员花名册一份;

3、单位通过银行发放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流水或转账凭证一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