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由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农村脱贫劳动力。
补贴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社【2020】190号。
申报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每两个月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用工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员名单;
3、申请人员上月银行工资流水;
4、申请人员的社保卡复印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各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补贴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社【2020】190号。
申报程序:
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每两个月向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
1、《宜川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资金补贴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员花名册一份;
3、单位通过银行发放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流水或转账凭证一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