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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来源:宜川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0:06

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工作内容: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过期不予受理),持以下资料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个人申请书;2.补贴申请表(领取);3.身份证复印件;4.户口簿复印件;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7.社保卡复印件;8.人员类型证明(例:贫困劳动力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等)。

二、审核公示: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平台一般为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也可在覆盖本辖区的其他网站或平面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卡。

工作时限:县就业服务中心应随时受理各类补贴申请,每两个月审核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