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突出问题举报渠道,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丹康医院及12个乡镇(街道办)卫生院。
二、举报内容
各医疗机构倒卖“回流药”及高值医用耗材的行为,虚开与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相关联的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虚假售药及串换药品、虚假医疗、违规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各医疗机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内外勾结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1-4622087(县卫健局办公室)
宜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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