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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现将我单位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一)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严把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指标,配合市水利局对辖区内重要河湖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配合市水务局拟订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使有限的水资源有效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落实情况:按照省水利厅《陕西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的函》、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洛河、延河、清涧河、云岩河、仕望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函》,全面做好区域、流域和地下水用水管控。我县结合上年度各取水户用水实际情况下达了2024年取用水计划,确保2024年度实际用水总量控制在1821万立方米以内。

(二)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细化落实河湖管理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尊重河湖自然规律,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切实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强规划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指导重要河流、水库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河湖日常管理,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巡查、督办,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加强涉河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把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关,确保“四乱”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保障水环境清洁与水生态健康;二是适时组织河湖长制培训、宣传,不断提升河湖管理能力与公众参与度。

(三)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及活动的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与税务部门联合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

落实情况: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并与税务部门联合监管。对全县在建项目,一年两次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做到应征尽征。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完成秋林抗旱保供工程。

(四)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整改及河道采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清一净’和‘违规小菜园’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二是统筹组织人员力量,全面开展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黄河宜川段巡查检查,严厉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河道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五)开展“垃圾围堰”整治,组织开展中型灌溉水水质监测和评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县域内“垃圾围堰”整治行动,及时有效清理了水域周边的生产、生活垃圾,恢复了河道水库等水域周边的整洁、美观。积极组织开展了与第三方公司对县域内中型灌溉水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我县农业供水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加强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合力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作,有效遏制了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

(六)规范全县小水电站运行管理,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测监控和行业监管。

落实情况:为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甘草、龙湾、哨皮水电站积极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安全“三个责任人”及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人。水电站明确生态流量的泄放要求,确保电站建设和运行符合规定。定期检查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督促水电站落实专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的在线实时监测,确保数据准确。同时做好预警处置,及时进行报备审核。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管理效率,保障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足额泄放,维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

(七)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落实情况:制定了《宜川县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扎实开展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明确整治情形,强化整治措施,针对是否存在无证取水、取用水不规范、违规审批、城市管网覆盖区地下水取水工程是否封停、监测计量是否到位、以电折水是否落实等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在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多方努力下,完成了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外业核查、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持续推动地下水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八)负责配置饮用水水源,依法做好饮用水取水管理和水源涵养区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所有取用饮用水水源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水量、用途、取水方式等进行取水。加强对取水设施的监管,定期对取水口、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等浪费水资源和影响取水安全的情况,2024年高标准安装县域15处取水口关键区域在线计量设施,坚决做到实时精准监测,提升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河道、水库、淤地坝等巡查检查,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增加比值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区域生态涵养功能持续增强。

二、2024年度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事项落实情况

(一)具体问题:河湖长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河一策”工作还不到位,沟道、河道“清四乱”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沟道、河道沿线随意倾倒垃圾问题依然多发。“一河一策”治理项目推进缓慢。

问题来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宜川河长制)平台,进一步加强公众号关注度;乡镇利用村级信息群、村村通小喇叭、工作简报、小视频、走访入户、微信群宣传等媒介载体,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河长制的政策要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规化、常态化,经核查,暂未发现“四乱”问题。

(二)具体问题:水务部门对水资源利用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依然存在。宜川县陕西秦州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宜川县绿丰果业专业合作社违法违规取用水。

问题来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整改情况:宜川县陕西秦州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已开展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会,取得了取水许可批复手续,取水许可证已于3月12日办理完成。我局联合云岩镇政府及云岩村村委会对宜川县绿丰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经过与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2022年已倒闭,法人已失联,相关取用水设备已拆除。

(三)具体问题:黄河干流沿线采砂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超高超时堆存砂料、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问题来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整改情况:全面检查河道范围内砂料堆存场所,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规范河道范围内砂料堆存场所。全面核查河道范围内运营采砂场所和生产道路等,督促相关企业,因地制宜,采取种植、清障等措施,及时修复生态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河湖长制管理

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夯实河湖长责任,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持续推进河道清理整治,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二)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查处整改,严格高耗水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强化用水定额监督,规范计划用水的核定、下达、调整。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

(三)加强日常监督,严格采砂管理

全面检查河道范围内砂料堆存场所,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规范河道范围内砂料堆存场所;全面核查河道范围内运营采砂场所和生产道路等,督促相关企业,因地制宜,采取种植、清障等措施,及时修复生态环境。

附件: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宜川县水务局制定生态环境事项清单

1.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严把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指标,配合市水利局对辖区内重要河湖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配合市水务局拟订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使有限的水资源有效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细化落实河湖管理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尊重河湖自然规律,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切实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强规划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指导重要河流、水库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3.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及活动的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并与税务部门联合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

4.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整改及河道采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5.开展“垃圾围堰”整治,组织开展中型灌溉水水质监测和评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6.规范全县小水电站运行管理,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测监控和行业监管。

7.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8.负责配置饮用水水源,依法做好饮用水取水管理和水源涵养区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姓名:周广智

职务:宜川县审计局局长

职责:主持全机关工作

姓名:师贵科

职务:宜川县审计局党支部书记

职责: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党务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督察督办、人员考勤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姓名: 宁朝峰

职务:宜川县审计局副局长

职责: 主管审计局业务工作,负责审计计划起草、审计公告、审计结果运用等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等各项专项审计(调查)、村级集体企事业财务审计工作等。

职务:宜川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亚莉:负责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等财政审计工作。

宜川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属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主管全县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调查)工作。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统计股、法制审计股、稳增长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7个股室,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局(正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办公室(正科)、审计信息中心(副科)3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2人(在职41人,退二线1人,退休10人),其中:党员34人(在职25人,退二线1人,退休8人),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17人,一般党员17人。

办公地点:宜川县南关大街文化广场文化综合楼5楼

联系电话:0911—4858169

办公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