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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细则、办法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统计、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承担林地征占用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

4、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及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苗木的管理,指导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县境的审批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建设规划,指导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7、承担林木、林地等林权管理工作。执行中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经营体制改革的意见,调处林权纠纷,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及林权纠纷、林地承包纠纷的调处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承担全县干果经济林的发展、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建立和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怕生态补偿制度;提出林业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和各项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使用。

10、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监测工作。

11、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工作,将在2016年全县林业建设发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机制,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围绕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实施天保、三北、退耕还林及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工程,全年造林绿化6.5万亩。其中:完成飞播造林1.5万亩,人工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2.完成义务植树55万株,新育苗150亩,中幼龄林抚育2.3万亩;
3.狠抓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2‰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3‰以内;
4.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年内征占用林地审核率控制在95%以上,林木采伐控制在年森林采伐限额内,凭证采伐率达95%以上;
5、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原麝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

6、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

7、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农民技能培训、退耕还林成果巩固补植补造工作;

8、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9、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依据及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38532.28百元,支出预算438532.28百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1631.7百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2百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951.56百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县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核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费,生活补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四、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