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实物资产的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相关法规负责全县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纠纷调处、信息管理、年度检查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查处国有资产流失。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县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创新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监管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依托,强化监管措施,注重工作方法,开创全县资产管理新局面。
三、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依据及说明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工勤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正式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依据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核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财力可能安排。
4、三公经费:(1)因公出国不予安排。(2)本单位公务用车一辆(4)公务接待费不予安排。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只预算公务用车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