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测绘、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管理、勘察设计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地方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各乡镇住房和建设规划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工程建设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本县执行工程建设阶段相关标准的实施细则。
(三)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安装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四)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有形市场监督管理和从事相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监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
(五)负责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制订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0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创建生态乡村39个,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6个。
3、完成重点镇主要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完成达标情况、城镇管理、产业培育、年度投资、住房建设、工作创新等6项内容、8项指标。
4、完成宜川中学新校区毗邻村落改造任务。
5、完成宜川县棚户区改造、县城示范街道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6、完成《宜川县县城控制性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8、完成建筑业增加值增速15%。
9、年内争取项目3个。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2017年收入预算140341.77百元,支出预算140341.77百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县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核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三公经费与上年无变化
四、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报表
1.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4.支出预算表(二)(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5.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表。
6. 政府采购预算表。
7.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宜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