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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延安市关于县区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延市办字〔2019〕3号)和中共宜川县委、宜川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宜川县机构改革方案》(宜字〔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工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负责处理县委农工办日常事务。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拟定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督促检查党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调查处理农业农村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情况和有关农业农村政策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参与县委有关农业农村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苹果、蔬菜、畜禽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警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拟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田灌溉、排水、灌溉试验、农村节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拟订年度建议计划、应急工程整治和其他资金建议计划,组织实施中央和省补助的全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十四)研究提出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技术进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议;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研究拟定渔业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研究拟定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及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管理。

(十五)制定并督促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上级申报项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审批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督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牧业结构。

(十六)统一规划布局全县基本农田整治,制定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基本农田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谋划和储备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

(十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引进、培育及保护。

(十八)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九)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二十)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中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六条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七条 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项目室等。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至关重要。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坚持用乡村振兴统揽“三农”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载体,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着力做强乡村产业,整治提升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优先满足要素配置,加强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宜川新时代“三农”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全力夺取粮食丰收

1.确保粮食产能稳定。把粮食面积产量指标落实到乡到村,继续稳定玉米面积,增加谷子、马铃薯播种面积,推广耐密耐逆、优质高产品种,集成旱作栽培、全程机械化技术,抓建3万亩玉米增密度示范区和2万亩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6.5万亩,产量达到2.7万吨。(农业中心负责)

2.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统筹做好农田高标准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5万亩,试验示范展示新品种12个,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送样,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农业中心、种子站、农广校负责)

3.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加强耕地“非粮化”监管,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回头看”和“撂荒地”排查摸底,坚决遏止耕地“非粮化”增量。(农业中心、农机中心负责)

(二)做强做优特色产业

4.推进果业大提升。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提升“百千万”示范工程核心区带动能力,改造提升老果园1.1万亩,实现水果总产53万吨,苹果产量达到52.4万吨。以产地预冷保鲜分级初加工为重点,同步推进精深加工,新增冷气库储能0.7万吨、果品精深加工能力1万吨。积极创建“延安苹果”中国驰名商标,新创建5个“企业+农户”利益联合体。继续鼓励发展果袋果筐、品牌包装等关联产业,让农民全程参与生产经营,合理分享各环节增值收益。(果业中心负责)

5.推进畜牧业扩规模。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生猪、湖羊养殖规模迅速扩张,新建规模化养殖场5个,出栏生猪2.5万头、肉牛0.1万头、肉羊2.6万只、家禽12.1万只、蜂1.05万箱,达到肉类产量0.35万吨、禽蛋2210吨、奶类200吨、蜂蜜90吨。统筹发展饲草饲料、屠宰、有机肥等产业,新增人工种草0.2万亩。扎实做好以非洲猪瘟防控为主的动物防疫工作,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牧中心负责)

6.推进设施农业增效益。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育苗和产销体系建设,把食用菌作为结构调整方向,新建改造设施基地450亩,发展食用菌200万棒,建设1个集约化育苗中心,播种瓜菜1.66万亩,产量达到4.84万吨,建设冷藏库300吨,新增有机肥加工能力0.6万吨。(农业中心负责)

(三)加速农业转型升级

7.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以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和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为核心,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承载能力,统筹发展冷链分级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果业中心、畜牧中心、农业中心负责)

8.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乡村旅游业精品工程,积极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劳动体验等业态和线上线下销售、果树认领、采摘体验等新兴产业。推进农业与乡村旅游、康养、人文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果业中心负责)

(四)持续提升人居环境

9.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为出发点推进农村改厕,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科学引导户用厕所入院、入室,高质量完成1350座卫生厕所改建任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

10.接续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结合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持续推进节日战、季节战,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群众评议、美丽庭院评比、积分兑换等方式,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建设5个重点达标村,3个示范样板村,新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个,争创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

11.接续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村庄规划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2.培育生态循环产业链。坚持农牧结合、种养配套,统筹做好产业间的规划,引导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生物质能产业、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有机肥加工等产业循环链接,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抓建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农业中心、畜牧中心负责)

1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完成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持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2%。(农业中心、畜牧中心、农机中心负责)

1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规模,实现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新认证品牌农产品2个,开展农产品速测3800个。以禁限用农兽药违法经营、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密监测评估,加强专项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农检站、执法队负责)

(六)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15.抓好“三块地”改革。稳定承包地承包关系,巩固用好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探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和经营权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履行宅基地管理的职能职责,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档案和数据资料的移交衔接工作。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农经站负责)

16.提升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效能。巩固和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托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盘点闲置资源资产,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力争培育一批集体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经济强村。(农经站负责)

17.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认定3个示范合作社、4家示范家庭农场、2家龙头企业,发展2个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托管主体4个。探索发展菜单式、保姆式的社会化服务,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服务组织体系,推动托管服务逐步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以服务规模化带动经营规模化。(农经站负责)

(七)强化物质科技支撑

18.提升农机化水平。用足用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争取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1.5%以上,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4%以上。实施好农机化示范推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抓建1个适合当地产业的农机化示范点。完成省上下达的农机“三率”目标,不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农机中心、执法队负责)

19.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充实完善延安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常态化开展“百万农民线上培训”,全面完成70名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培育对象参评率、满意度分别达到95%和87%以上。(果业中心、畜牧中心、农广校负责)

(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20.树立乡村治理示范典型。按照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安排,抓好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着力抓建乡村振兴示范镇1个和乡村振兴示范村10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

2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办好第四个农民丰收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民群众的精气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宜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

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宜川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宜川县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属于独立下属单位,现未独立核算。

2

宜川县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营销服务中心


3

宜川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4

宜川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5

宜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

宜川县种子管理站


7

宜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8

宜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

宜川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49人;实有人员190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1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6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3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6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3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6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3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每一分项添加图表)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1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3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QQ截图20210401175501.jpg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6.53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2)36.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39.07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19.47万元;

(4)行政运行(2130101)453.17万元;

(5)事业运行(2130104)1311.62万元;

(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110万元;

二、病虫害控制(2130108)10万元;

(8)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15万元;

(9)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1700万元;

(10)农田建设(2130153)2000万元;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438.33万元;

(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10万元。

(13)住房公积金(2210201)173.36万元。

QQ截图20210401175529.jpg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6.5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225.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2.3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10)8.33万元;

资本性支出(310)25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50.19万元。

QQ截图20210401175555.jpg

(2)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16.5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25.71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5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的补助1750.19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33万元。

QQ截图20210401175618.jpg

三、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对于部门上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也应予以说明。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公务接待费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编入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8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4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7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16.5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3万元,较上年增加8.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内容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应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0 农业农村局本级 附件3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