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对我县已过期的采矿许可证进行清理,并依法纳入已自行废止采矿权权名单,现予公告。请所列矿山企业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供有效资料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按非申请注销处理。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采矿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宜川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纳入已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采矿许可证号:C6106302013067130130727
矿山名称:宜川新市河子甘沟石子场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到期时间:2020年5月30日
宜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