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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川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4-24 15:39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级驻宜有关单位:

《宜川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宜川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023年4月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山洪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等。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及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市县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防汛、山洪灾害防治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新发展理念,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

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编制,经县级防指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并报市水务局、市防指备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川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宜川县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6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2.1.1 地形地貌:几条主要河流形成五大川道地区,人口集中,土地肥沃,水源较丰富,全县分为三个地形区,即:西部梢林区、北部残塬区、东南部黄河沿岸土石山区。

2.1.2 河流分布:宜川县由北向南有云岩河、仕望河、鹿川河、白水川河、猴儿川河、如意川河六条直接入黄一级支流。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全县侵蚀模数600-8000吨/平方公里,多年平均输沙量987万吨,地下水径流模数2.1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降水由南向北递减,受东南风强弱影响的不同所致,年降水量较少,且变幅大,不稳定,年平均降水563毫米,并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降水最多的是1958年843.7毫米,最少的是1995年309.3毫米,偏差534.4毫米。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2.1 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截至2022年底,全县辖4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112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1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014万人,人口密度为42人/平方千米(基本情况见附表一)。

2.2.2 耕地面积、国内生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县域内有耕地面积6.26万亩,202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49.1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8.76亿元,粮食总产量2.63万吨,人均可支配收入24415元。

2.2.3 “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6.5%和7.2%左右。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历史山洪发生情况:

1、1982年7月30日,猴儿川发生3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506m3/s,冲毁道路12公里、耕地260亩;

2、1988年8月12日,猴儿川发生50年一遇洪水,受灾耕地10205亩,冲毁耕地3600亩,受灾人口4590人,损毁公路65公里、桥梁9座、水坝8座、小电站6个、抽水站10个、经济林木130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1600万元;

3、1989年8月13日,云岩河发生洪水,洪峰流量1500m3/s ,受灾面积8000亩,冲毁水利设施16处、通讯线路18公里、房屋130余间、公路3公里,造成延壶路中断,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

4、1989年8月27日,寿峰乡发生洪水,冲毁道路12.3公里、水利设施26处、通讯线路30公里、桥梁11座,受灾耕地6000余亩;

5、1992年8月11日,集义猴儿川、如意川发生山洪,受灾面积1000亩,冲毁农田160亩、桥梁3座、房屋15间、水利设施3处;

6、1998年7月12日下午,集义镇阴凉沟发生山洪,冲毁公路15公里、桥梁6座、耕地150亩;

7、2010年7月23日、8月1日发生两次短历时、强降雨,城市排洪不畅,造成损失2682万元;

8、2013年7月25日,云岩河云岩镇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1780m3/s,受灾农田5577亩,水毁农田1547亩、桥梁59座、道路325公里,严重损坏房屋2447间,倒塌房屋515间,造成经济损失3.4亿元(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二)。

2.3.2 山洪灾害的成因:

1、山大沟深坡陡,流域面积大,沟网密度大;

2、降水量分布不均匀,时间集中在7、8、9三个月份,分布高度集中;

3、短历时强降雨易发,现有的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蓄洪排洪能力差;

4、暴雨强度大、河沟周围群众居住密集,城市建设不符合排洪要求;

5、有些山洪易发区植被稀疏,土壤结构松散,加之县级财政拮据多年从未治理过。

2.3.3 山洪灾害特点:宜川县属黄土高原,受到地形地貌限制,形成沟壑纵横交织,山势陡峻,千沟万壑树枝型水系,分成6大流域,均属黄河流域,干流深切,支流密集,河流受自然地理综合影响,河沟易于冲刷,加之沟壑密度大(0.82公里/平方公里),沟峁相对高差大,支沟沟道平均比降2.0—8.5‰,大部分切入基石,每逢暴雨,地面径流夹带大量泥沙从坡面和支沟汇入河沟,短时间即可形成山洪。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防洪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简易雨量站80处、简易水位站35处、自动雨量站8处、自动水位一体站12处、视频监控站2处。建成县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县级和7个乡镇级视频会商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件系统各一套,2013年汛期已全面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

1、防汛基础差,防汛机构不健全,乡镇没有设立防汛办事机构。

2、监测工程管理人员培训较少,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监测工程涉及点多,技术管理要求高,运行管理费用大。

4、乡镇一级配备固定管护人员少和人员经费少。

2.4.2防洪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防洪工程措施现状

全县河道除县城沿河两岸建成了24公里防洪堤,主要乡镇驻地有小部分防洪堤外,其余河流均为无堤河段,所有山洪沟都没有治理;近年来结合移民搬迁政策,对重点滑坡地段的住户进行了大量搬迁,但是由于新的滑坡不断出现,又造成了新的威胁区;淤地坝目前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兼管的原则,在安全管理上只能加强监测预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受地理环境限制,堤防标准普遍偏低,险工险段多,整体防洪效益不高。

二是由于资金缺乏,还有部分淤地坝、县城外的主要河道尚不能得到修复治理,影响防洪安全。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组织指挥机构

3.1.1 宜川县组织指挥机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薛延飞同志担任(联系方式:4622456、13409110655),副总指挥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秦延辉(联系方式:4627368、13309111990),县人武部部长杜楠(联系方式:2816360、13991505725),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荆永恒(联系方式:4627188、13891163366),县政府副县长曹红星(联系方式:4622590、13892153138),县政府副县长朱学文(联系方式:4622605、13892147755)五名同志担任;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海青(联系方式:15091811717),县水务局局长贺伟(联系方式:4622473、13772888855)两名同志担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防御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2、负责编制城区防御预案,督促、协助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及有关单位编制所辖区域防御预案和安排意见;

3、收集和处理山洪信息,为指挥部决策做好基础工作;

4、指导、协调、审核防洪基础设施、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

5、负责管理维护防御通讯系统;

6、负责协调物资、物料和器材的储备、调配及防洪经费的筹措、下达、审核和管理使用;

7、安排、指导开展山洪灾害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业务培训;

8、协同应急部门核查灾情并组织自救工作;

9、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县指挥部成立山洪灾害专家小组,负责山洪灾害防御的技术指导工作,组长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袁宏担任(联系方式:13891106025),成员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刚(联系方式:18909118009),河道和水库管护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相里钊担任(联系方式:13629219167),水利工作队副队长、高级工程师杨冬冬(联系方式:13991799761),水保队队长、高级工程师周文彬(联系方式: 13809115636),高级工程师赵普鸿(联系方式:13891133690),水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王培森(联系方式:13892161907),工程师马建学(联系方式:13629115039),水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王俊杰(联系方式:18091105503)、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杨星兴(联系电话:15991102108)九位同志组成。其主要任务与职责是:

1、出现洪涝灾情时立即到达受灾现场,根据现场实情作出抢险应急技术处理方案;

2、坚持值守灾情现场,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随叫随到,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保证防御各项技术措施落实。

4、乡镇组织指挥机构:各乡镇、丹州街道办防汛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各自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县指挥由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组成,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丹州街道办主任为组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预备役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伍(不少于30人),每个村、组至少落实雨水险情观察人员和信息传递人员各3名。

3.2 职责和分工

3.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天气趋势和雨情、水情,为指挥部果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通信部门要做好防汛通讯专线和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指挥部在汛期的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三、水务部门应在汛前制定水库(淤地坝)度汛计划。汛期要严格控制库容蓄水,一旦遇到洪涝灾害,要利用上游水库(淤地坝),做好蓄洪减灾工作,严密监测,确保库坝安全。同时要积极开展河道执法大检查,确保汛期河道、沟道(渠道)行洪畅通。

四、城管部门要在汛前做好城区排洪沟道(渠道)、排水管道的清淤维修,城区道路的维护以及照明设施检修,保证抢险应急顺利进行。

五、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系统防汛工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负责公路建设河道设障的清除工作。

六、经发部门编制汛期、非常情况下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应急预案,并筹备种类充足的防汛抢险物料,以备急用。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所有经营户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防、抢、撤”方案,确保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电力部门要切实做好供电线路的维护维修,保证防洪抢险正常供电。

九、宣传部门要做好汛期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工作,配合指挥部发挥好防洪抢险的信息传递媒体作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报警广播电视等传媒工作,保证指挥部能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和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等。

十、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单位做好灾区伤病人员的救护和受灾区的防疫工作。

3.2.2 各乡镇、丹州街道办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镇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水务、应急等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3.2.3 明确工作职责

1、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量,以及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沟道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组长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袁宏担任(联系方式:13891106025);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刚担任(联系方式:18909118009);组员由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杨星兴(联系方式:15991102108),水保队队长周文彬(联系方式:13809115636),河道和水库管护中心主任相里钊(联系方式 :13629219167),水利队副队长杨冬冬(联系方式:13991799761)4名同志组成。

2、信息组:负责对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并及时上报县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长由气象局局长樊军勤担任(联系方式:13309111761);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刚担任(联系方式:18909118009);组员由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杨星兴(联系方式:15991102108),水保队队长周文彬(联系方式:13809115636),河道和水库管护中心主任相里钊(联系方式:13629219167),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马建学(联系方式:13629115039)4名同志组成。

3、转移组:负责按照县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做到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确保转移途中、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组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杜楠(联系方式:13991505725)、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郭军(联系方式:13891111688)担任;组员由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白延星(联系方式:18220116009),治安大队教导员李花花(联系方式13891107099)2名同志组成。

4、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灾后补偿、处理等。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利担任(联系方式:13991775658);副组长由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军洛担任(联系方式:15909117663);组员由供销联社主任王耀龙(联系方式:15609110095),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马宁(联系方式:13468583838),车站副站长郝晓红(联系方式:13700215364)等3名同志组成。

5、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协调等工作。组长由住建局副局长丁永胜担任(联系方式:18009110396);副组长由民政局副局长冯宜生担任(联系方式:13992198611);组员由规划办副主任李兢(联系方式:18809112518),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罗庆玲(联系方式:15929852286),民政局干事赵栋梁(联系方式:18729116617),卫健局文书张路阳( 联系方式:13108130129、4622087)等4名同志组成。

6、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指挥部、指挥分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杜楠担任(联系方式:13991505725),副组长由武警中队中队长白培科担任(联系方式:18329900197);组员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兰伟(联系方式:18891872477)。

7、信号发送员:在接到险情监测信息或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组长由气象局局长樊军勤担任(联系方式:13571123993);副组长由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胡江涛担任(联系方式:13891192678);组员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文书靳莹(联系方式:18700147721)。

4 监测 、通信及预警

4.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我县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水情临界值视各河道现状防洪情况而定:仕望河630立方米/秒,西川河250立方米/秒,南川河460立方米/秒,云岩河378立方米/秒,猴儿川河190立方米/秒,鹿川河80立方米/秒,白水川河180立方米/秒,发生山洪灾害的雨量临界值为:1小时降雨量为10-20mm,12小时降雨量为30-50mm,24小时降雨量为50mm及以上。

4.2 实施监测

4.2.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文、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4.2.2 监测要求: 各乡镇、丹州街道办确定一名领导抓好监测工作,各个地质灾害点、河流沿岸的村组各设一名监测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雨情、汛情、险情等收集,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4.2.3 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现有监测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监测站或简易测量设施,拟定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4.3 通信

4.3.1 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常用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网络、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

4.3.2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4.3.3建立县级山洪灾害各类信息收集及信息共享平台。

4.4 预报预警

4.4.1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务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4.4.2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暴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淤地坝、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4.3 预警启用时机: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结合我县山区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为暴雨时为山洪灾害威胁预警(三级预警),监测人员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雨量、水位、泥石流及滑坡的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信息。行政村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发布预警级别,组织群众组成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向附近群众报警,组织群众向制

定的地点撤离,并通知乡镇领导,组织群众做好撤离工作。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为大暴雨时为山洪灾害中度威胁预警(二级预警),由所在的乡镇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包村的乡镇干部也参加巡逻,每间隔1 小时向乡镇主要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发生险情,也要定时联络,报告平安无险情: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附近群众报警,按照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定的措施由村组干部组织群众撤离,在报警发出后,乡镇要立即将情况报告县防汛指挥部,乡镇领导要迅速赶往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为特大暴雨时为山洪灾害高度威胁预警(一级预警),由所在的乡镇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发布预警级别,乡镇干部在降雨前达到包抓的村组,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隔30分钟由巡逻的乡镇干部向乡镇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向附近的群众报警,并组织群众向预定的地点撤离;在报警后,乡镇立即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包抓该乡镇的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及水务局的技术人员立即赶往该地区,协助乡镇指挥抢险救灾。同时,县人武、卫生、民政、交通、电力、电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即县→乡镇→村→组→户的顺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淤地坝溃坝等)村、组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和乡镇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4.5 预警方式:

根据我县的通信网络情况,结合各村组的实际情况,设置预

警信号(电话、手机短信、预警广播等), 报警信号(广播、手摇报警器等)。

5 转移安置

5.1 转移安置

5.1.1确定需要转移安置人员

当防汛、气象、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后,立即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县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立即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确保把危险区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安置到安全区。

5.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5.1.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应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可沿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谷上下游、滑坡移动方向转移,应向河沟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宜川县山洪灾害危险区转移安置详见人员转移表(表六)。

5.1.4统一制作转移安置明白卡,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1.5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5.1.6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5.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群众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6抢险救灾

6.1 抢险救灾准备

6.1.1县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及宣传部门具体实施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

6.1.2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6.1.3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6.2抢险、救灾

6.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必要时由县指挥部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6.2.2 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6.2.3人武、公安部门在发生灾情时,优先组织并配合乡镇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6.2.4卫健部门在如有人畜伤亡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同时应组织人员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2.5应急部门要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

6.2.6水务部门、电力部门、交通部门及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保障措施

7.1 汛前检查

汛前,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对辖区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 宣传教育及演练

7.2.1对本预案的内容,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利用会议、广播、微信、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7.2.2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7.2.3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7.3工作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中,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和各工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7.3.1防汛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7.3.2遇有暴雨天气,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经县防汛指挥部门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7.3.3 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负责编制和落实各自辖区水库、淤地坝、山塘的防、抢、撤预案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7.3.4 严格执行水库、淤地坝有关要求控制蓄水,大雨和暴雨24小时巡坝制度。

7.3.5 遇有暴雨天气,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应加强24小时自我安全防范,随时做好撤离准备,并且在撤离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忙而不乱,撤离有序快速。

7.3.6各乡镇、丹州街道办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水库、淤地坝、山塘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避灾演练。

7.3.7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要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7.3.8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