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级驻宜有关单位:
《宜川县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一、宜川县城区超标准洪水预案
二、宜川县城区洪峰流量水位表
三、宜川县城区应急预案启动流程示意图
四、宜川县城市洪水风险区单位明细表
五、宜川县城市﹙县城﹚防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六、宜川县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细表
七、防汛预案要点一览表
八、宜川县城区洪水风险图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宜川县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2023年4月修订)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我县城区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县城区超标准洪水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遵循政府主导、科学实用。
1.4适用条件
城市超标准洪水是指超过城市防洪设计标准或现状防洪能力的洪水。包括已发生或预报即将发生两种情况。
本预案适用于宜川县城区范围的超标准洪水防御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宜川县实施应对超标准洪水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编制,经县防指审查后,报县政府批准,并报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 基本情况
2.1城市概况
宜川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南部,地处北纬35°42′39″至36°23′39″,东经109°41′36″至110°32′44″,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乡宁县相望,南与黄龙县、韩城市为邻,西与富县、洛川县接壤,北接延长县、宝塔区。县城位于宜川县中部,距延安市144公里,距闻名世界的黄河壶口瀑布50公里。县城处于三山(虎头山、七郎山、凤翅山)合抱,三河(西川河、南川河、仕望河)环绕、交汇的川道之中,海拔830-850米。过境的309国道和渭清公路在此交汇,并形成县城两条主干道。城南的风翅山及城西的七郎山森林覆盖率较高,植被良好;城北的虎头山目前属重点治理对象,林木以幼树为主,植被相对较差。县城的主要自然灾害为雨季的洪涝、山体滑坡和缺雨时的干旱。宜川县城的生态环境建设已形成一定规模,县城主要街植有行道树,大部分单位院落已绿化美化。城区周围自然环境随着禁伐、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和山地公园的建成,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宜川县属大陆性季风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0℃,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22.4℃,无霜期平均为167天。全县降水由南向北递减,受东南风强弱影响的不同所致,年降水量较少,变幅大,不稳定,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15.9毫米,且时空分布不均,60%集中在7、8、9三个月,年蒸发量1500-170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81厘米。降水最多的是1958年843.7毫米,最少的是1995年309.3毫米。流经县城的西川河上游16公里和34公里处分别建有木头沟水库和刘庄水库,两座水库都地处稍林区,流域面积较大,库区周围基本无人居住,植被良好,无污染。
宜川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县城东西长5.2公里,南北宽3.7公里,土地面积约17.5平方公里。2022年,县城城镇人口5.3022万人。建成区面积5.6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8.0平方公里。
2.2洪涝灾害防御体系
仕望河流域防洪重点为宜川县城。宜川县城位于南川河、西川河、仕望河三河交汇处,历史上因河道设防标准低,多次遭受洪水灾害。随着防洪工程的逐年实施,县城的河堤防洪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截至2022年,城区范围内共整治河道15.4公里,建成高标准河堤25.1476公里,并在城区河道范围内建成39处视频监测站,监测河道情况。
通过逐年防洪及河道整治工程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县城防洪堤防不决口,排洪渠道不堵塞,主要交通和通讯不中断,城市基础设施不破坏,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风险分析
3.1雨洪特性
宜川县城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受地形地貌限制影响形成沟壑纵横交织,山势陡峻,千沟万壑树枝型水系,干流深切,支流密,河流受自然地理综合影响,河沟易于冲刷,各支毛沟极为突出,加之沟壑密度大(0.82公里/平方公里),沟峁相对高差大,支沟沟道平均比降2.0—8.5‰,大部分切入基石,在发生突发性暴雨时,地面径流夹带大量泥沙从坡面和支沟汇入河流,短时间即可形成山洪。极易在沟溪中和坡面上短时间内形成高流速、强动能的灾害性洪水,因其产流快,来势猛,破坏性大,对人民群众生命和房舍毁坏威胁极大。
3.2风险因素
宜川县城位于南川河、西川河、仕望河三河交汇处,县城防汛要考虑“两河”夹击的严重影响。在正常年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8月,而宜川县大暴雨、大洪水多集中在主汛期,洪水多由强度大、历时短的暴雨造成,形成陡涨陡落尖瘦型的洪水过程。
3.3风险分析
宜川县城主要防洪范围为南川河郭俭桥至北关、西川河油库至北关、仕望河北关至硷子坪河段,县城总体防洪能力基本达到30年一遇标准。但部分城区老河堤受地形限制,只能满足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一是西川河油库新村至建材桥段,长度230米;二是西川河邮政宾馆对岸段,长度170米;三是南川河南寺湾教育小区至综合市场段,长度390米;四是仕望河敬老院至殡仪馆段,长度200米。
河道行洪基本满足30年一遇洪水标准,但遭遇超大洪水时,河道两岸堤防可能出现漫顶决口风险,主要风险范围为河道两岸低洼地区群众及住户。
4监测预报预警
4.1监测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我县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确定我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水情临界值取各河道30年一遇洪水流量,即仕望河780立方米/秒,西川河300立方米/秒,南川河530立方米/秒;发生山洪灾害的雨量临界值为:1小时降雨量为10-20mm,12小时降雨量为30-50mm,24小时降雨量为50mm及以上。
气象监测由气象部门实施,溪河洪水监测、水库水位监测由水务部门实施,泥石流和滑坡监测由自然资源部门实施。
4.2预报预警
4.2.1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务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4.2.2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暴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淤地坝、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2.3 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淤地坝、山塘溃决性重大险情发生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2.4 预警方式:县水务局在接到河库中心、水文站、气象局的雨情、水情信息后,立即向丹州街道办通过电视、电话、传真或网络短信群发等方式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同时加密观测危险区动态,确保安全。丹州街道办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铜锣号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5洪水调度
5.1调度原则
处理好城市与区域、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城市防洪与防涝的关系,对超标洪水防御方式进行合理安排,保障重点防洪目标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灾损失。
5.2防御目标及保护对象
5.2.1防御目标:保证我县城区超标准洪水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5.2.2保护对象:主要是为保护宜川县城区范围内的居民、单位、学校安全和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3洪水调度
统筹考虑城市与流域防洪安全,统筹防御外洪与内涝,以洪水尽快泄洪为目标,全力抢排。
6防守与抢险
6.1巡查与水情监测
城区防洪堤要设专人进行观测、监测,行洪期严格按照水文规范进行观测;对洪水主流线位置、洪水走势、河弯段主流线顶冲位置、河道冲淤变化、串沟等都要观测准确,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便于及时掌握、分析水情,做好预报。
加强巡堤监测,及时掌握堤身的沉降、浸润线变化等情况,注意观查是否出现裂缝、渗漏、滑塌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6.2防守
汛前,县水务局通知川道乡镇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6.3抢险
6.3.1一旦发生险情,监测单位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必要时由县防指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6.3.2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6.3.3人武、公安部门应在发生灾情时,优先协助配合丹州街道办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6.3.4卫健部门在如有人畜伤亡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同时应组织人员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3.5应急部门要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
6.3.6水务、电力、交通及通信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转移与安置
7.1根据预警信号确定需要转移安置人员
当西川河(建材桥)洪水水位达到854.92m,流量达到30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南川河(郭俭桥)洪水水位达到847.45m,流量达到53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仕望河(石沟坪桥)洪水水位达到832.13m,流量达到780 m3/s(三十年一遇洪水)时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同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县防汛办开通报警器,通过多种形式报警,各抢险队、救护队、运输队迅速集合待命,各相关单位做好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当西川河(建材桥)洪水水位达到855.22m,流量达到36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南川河(郭俭桥)洪水水位达到847.83m,流量达到65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仕望河(石沟坪桥)洪水水位达到832.37m,流量达到89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各分片包抓领导组织淹没区单位及居民进行撤离转移。
当西川河(建材桥)洪水水位达到855.53m,流量达到450m3/s(百年一遇洪水);南川河(郭俭桥)洪水水位达到848.25m,流量达到810m3/s(百年一遇洪水);仕望河(石沟坪桥)洪水水位达到832.65m,流量达到1100m3/s(百年一遇洪水)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各分片包抓领导组织实施各片抢险工作。
7.2转移安置要求
7.2.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7.2.2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丹州街道办应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可沿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谷上下游、滑坡移动方向转移,应向河沟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7.2.3 统一制作转移安置明白卡,由丹州街道办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7.2.4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7.2.5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社区)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社区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3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社区)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群众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8保障措施
8.1物资保障
8.1.1县水务局已按沿河县城物资储备要求分区域储备了防汛物资,其他应急物资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需要统一调拨。
8.1.2 在抗洪抢险救灾关键时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需要有权使用任何单位、个人的物资、车辆、大型机械设备。
8.2通讯保障
通信部门组织通讯保障应急分队,要确保汛期全天24小时防汛信息设施畅通无阻。同时,在突发事件后,迅速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保证防汛通讯和现场指挥通讯畅通无阻。
8.3值班值守
8.3.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增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值班过程中电话必须24小时通畅,确保上传下达的通讯联络及时无误。
8.3.2值班人员要做好暴雨的预防信息通报;做好来电记录。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值班表的排序,做好防汛登记的交接班制度。
8.3.3值班人员未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8.4信息报送
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雨情水情预报,应及时向县水务局提供详细的雨情水情测报资料,以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科学决策。县水务局要与市水务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9责任与权限
9.1指挥机构
县城防汛抗洪体系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三个指挥分部按流域分片负责。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严格县乡村三级防汛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城区超标准洪水预案》中规定的各项防洪抢险工作。
任何单位和居民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主要领导分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薛延飞同志担任(联系方式:4622456、13409110655);副总指挥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秦延辉(联系电话:4627368、13309111990),县人武部部长杜楠(联系电话:2816361、13991505725),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荆永恒(联系电话:4627188、13891163366),县政府副县长曹红星(联系电话:4622590、13892153138),县政府副县长朱学文(联系电话:4622605、13892147755)五名同志担任。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海青(联系电话:15091811717),县水务局局长贺伟(联系电话:13772888855)两名同志担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城区防汛工作。
9.2成员单位职责
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做好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值班值守、安全检查和防洪预案制定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责任:
1.宣传部门:正确把握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准确报道经县水务局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动态。
2.经发部门: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抢险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灾情发生后,要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供应。
3.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河道、水库在建工程、采沙石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检查。组织实施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群众的生活求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6.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7.住建部门:协助做好城区防洪规划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城区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8.交通部门:协调组织并做好道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道路设施(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可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道路沿岸河道堤岸保护。协调组织做好防洪救灾和防疫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9.通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10.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以及洪水的监测、预报和雨水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11.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洪和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备用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12.卫健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14.城管部门:负责汛期出现内涝险情时及时清理、疏通城区排水设施(包括排水沟、排水口)及影响行洪的垃圾点等,负责城区范围内现有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城区排水系统正常运转。协助住建部门做好城区防洪排涝有关建设工作。
15.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县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9.3办事机构
县水务局负责办理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
2.负责编制城区防汛抗洪预案,督促、协助有关单位编制所辖区域防汛抗洪实施预案和年度度汛安排,督促、协调度汛预案和安排的执行。
3.收集和处理防汛信息,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做好基础工作。
4.指导、协调、审核防洪基础设施、防洪工程措施的规划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
5.负责实施和管理防汛通讯系统建设。
6.负责协调防汛物资、物料和器材的储备、调配及防汛经费的筹措和管理使用。
7.安排、指导开展防汛宣传教育、防汛安全检查和有关业务培训。
8.协同应急部门核实洪涝灾情。
9.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务。
9.4防汛应急专家小组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防汛应急专家小组,负责防汛抢险及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工作。组长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袁宏同志担任(联系方式:13891106025),成员由河道和水库管护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相里钊同志担任(联系方式:13629219167),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刚(联系方式:18909118009),水保队队长、高级工程师周文彬(联系方式:13809115636),高级工程师赵普鸿(联系方式:13891133690),水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王培森(联系方式:13892161907),水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王俊杰(联系电话:18091105503),水利工作队副队长、高级工程师杨冬冬(联系电话:13991799761),工程师马建学(联系方式:13629115039),地质环境检测站站长杨星兴(联系方式:15991102108)九位同志组成。主要任务与职责:
1.在出现洪涝灾情时立即到达受灾现场,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做出抢险应急技术处理方案。
2.坚持值守灾情现场,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随叫随到,听从指挥部调遣,保证防汛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10附则
10.1本预案由宜川县水务局负责组织编制,并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评估。每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做出相应修改。
10.2本预案由宜川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10.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