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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14 16:02

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关于支持“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2026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关于支持“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宜川护工”劳务品牌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带动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创业促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财政支持

1.支持技能培训。由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70万元,对有意愿、有能力但不符合人社政策的培训对象(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及以促进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目的的“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

2.鼓励个人就业创业。对在“宜川护工”劳务品牌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以上的个人,县财政给予500元补贴;对依托该品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且吸纳不少于3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0元;对已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新吸纳1人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3.扶持企业吸纳就业。

(1)对县内新创办护工类企业且带动不少于10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现有护工类企业新吸纳1人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县外护工类企业,按标准统一规范使用“宜川护工”品牌标识,完成店外门头、侧标等品牌形象规范化改造,吸纳“宜川护工”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且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

(3)鼓励“宜川护工”全产业链条企业参与组建“宜川护工”产业联盟,承担品牌规范管理、就业对接、行业自律、服务监管、信息统计等职责。对牵头组建产业联盟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8万元;对成功创建市级、省级劳务品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30万元。对开展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输出“宜川护工”成功就业人数(稳定用工1年以上)给予劳务输出补贴,每向县外输出1人,补贴500元。通过政策扶持,打造龙头企业,促进品牌发展。

4.促进人才成长。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取得护工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护工领域就业的个人,由县财政按等级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500元/人、中级(四级)800元/人、高级(三级)1500元/人、技师及以上2000元/人(同一项目补贴资金与其他政策存在重复的,不得重复享受),促进持证上岗。在市级护理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个人,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护理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个人,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6000元、10000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按照省级奖励标准加倍奖励。

5.加强品牌宣传。县财政每年安排“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宣传费用30万元,用于典型培育和品牌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常态化宣传品牌优势、培训政策和就业成果等内容;组织参加省、市劳务品牌展示展销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加强与省内外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等,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做好技能培训

6.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由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聚焦“一老一小一患”照护需求,重点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六类人员养老护理、育婴员、病患照护、家政服务、保育员等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7.协同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县民政局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培训;县总工会面向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宜川护工”相关培训;县妇联聚焦女性就业需求,开展母婴护理、居家保洁等技能培训;县残联聚焦养老护理等适配残疾人的护工岗位,开展覆盖生活照料、心理关怀等技能的家庭照护培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开设养老护理等护工相关免费培训项目;县职教中心依托职教资源优势,围绕“宜川护工”劳务品牌核心技能需求,开设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培训课程。

三、促进转移就业

8.搭建求职用工对接平台。打破时空限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即时高效的立体化求职用工对接平台。线上渠道拓广度,数据多跑路。采用“互联网+就业”模式,通过“宜川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宜川融媒、直播带岗等方式及时推送求职用工信息,引导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注册使用“秦云就业”APP,享受指尖上的公共就业服务;线下阵地强根基,群众少跑腿。扎实推进线下服务阵地建设,依托“零工市场”、就业服务驿站,建立县、镇(乡)、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确保求职用工信息、政策通知能够一键直达基层信息员和群众手中,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企业“厂门口”。

9.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鼓励“宜川护工”产业联盟加强与省内外重点用工城市、大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对接,签订长期劳务合作协议,建立稳定劳务输出渠道。组织“宜川护工”劳务品牌专场推介会,赴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拓展县外高端就业市场。

四、提升品牌标准

10.塑造标准化品牌形象。统一设计“宜川护工”专属品牌标识、宣传标语和视觉形象,打造辨识度高的品牌形象。制定《宜川护工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职业道德等要求,规范护工服务行为。

11.建立品牌质量追溯机制。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从业、评价、奖惩等全流程信息档案,实现服务质量可追溯;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根据反馈结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品牌口碑。

五、完善保障机制

1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财政、卫健、民政、总工会、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教体、职教中心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责任。

13.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做优做靓“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县人社局牵头统筹协调与平台建设,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县卫健局、民政局、教体局分别精准对接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挖掘病护、养护、保育员等适配岗位;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负责辖区培训需求摸排、人员动员、政策宣传、配合提供场地便利等工作。

14.强化权益保障服务。建立“宜川护工”权益保障服务机制,联合司法、总工会、妇联等部门,为护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协调解决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纠纷。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护工权益保障宣传培训,提升护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护工安心就业、放心服务。

15.健全考核激励与督导机制。将“宜川护工”劳务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各项举措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品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