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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税收职能,切实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持续深化依法治税实践,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周例会学习2次,强化税务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了广大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决落实市局党委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贯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县级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辅导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依托智慧税务深化“政策找人”,努力实现税惠“应享尽享”,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持续提升制度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则》,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规范,促进依法规范执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我局未自行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工作机制。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依法科学规范决策,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法制审核47项。执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法。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发挥“三项制度”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一是“双公示”税务执法信息。一般行政处罚2起、行政许可1起;二是扎实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加强对执法音像记录的监控,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集成化。三是持续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是下发《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方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学习使用,组织培训3次,案卷评查2次,确保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推动科学精确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二是定期扫描疑点,防控执法风险。发挥内控监督平台作用,每日对“首违不罚”等数据进行扫描,定期监控基层处罚情况,对疑点信息要求分局(所)及时核实整改,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不分配在执法岗位、不从事税务执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备考。2024年,9名新进人员全部通过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精细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努力拓宽宣传渠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通过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及“税法六进”、纳税人学堂等各类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培训辅导并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宪法、民法典、税法和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提升执法服务质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健全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网络安全、信访保密等风险。全面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规范要求,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统筹安排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值守,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质量和水平。2024年度全县税务系统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局和“枫桥式”税务大厅(分局、所)作用,推动涉税费争议更多解决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良好治理效果。依托建成的三大咨询调解场所、四大咨询调解团队和七个咨询调解岗,坚持“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分级分类”原则,开展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让税务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了化解矛盾争议的良好效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强化内部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发挥督审职能作用,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社会综合治税效应。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内部控制业务培训1次,强化税务人员责任意识。按要求核查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和省局重点风险核查数据。不定期在内控平台扫描疑点数据,及时对接责任部门核实整改。开展过错责任认定和追究。针对日常考核和内外部监督发现的执法过错,按要求通过内控平台进行追责问责。做好内控系统过错录入及追究结果录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提升执法质量。

(二)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示欠税公告和非正常户公告,公示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努力打造“阳光税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聚焦智慧税务“精细服务”目标,提升智慧税务建设水平,完善自助办税区、导税咨询区等专区,将人脸识别等功能与智能办税终端相结合,持续构建税费辅导服务新模式。推广数电发票和新电子税务局,充分发挥税银智慧服务厅“全网办”“自主办”“全天候”服务优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配备工作人员现场辅导,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智慧税务”成果,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二是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实现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协调顺畅、保障有力。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对于新进年轻干部,将宪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升、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等。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依法治税新局面。学思践悟抓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税务建设的生动实践,以法治化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

(二)切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切实履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严格规范;持续发挥“三项制度”对规范税务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作用;持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精准落实《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在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中彰显执法的力度和温度,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夯实青年干部基础,抓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全员通过考试。

(三)积极履行税政综合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政策红利的“精准落地”和“应享尽享”,持续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持续深化“税智链”工作机制,发挥税务管家专业化服务优势,把服务模式拓展到促项目、促投资、促发展的全领域和各环节,进一步提振市场经济主体发展信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

                                                                                                                                 2025年3月31日